佰仁医疗: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3-05-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仁医疗”、“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杨涛、王水兵
项目联系人 杨涛
联系电话 010-8800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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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无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情况
发行人名称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198
注册资本 135,672,588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 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金磊
实际控制人 金磊、李凤玲
联系人 刘峰
联系电话 010-6073592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9 年 11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9 年 12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报披露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2020 年年
报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年报披露时间
年报披露时间
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年报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1、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
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
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
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2、持续督导阶段
佰仁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
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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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
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相
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
规性的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源等制度;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募投项目“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
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恶劣气候因素变化以及当地政
策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跨区域采购、用工等环节受到制约,导
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
金使用情况,在保持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
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延期。2022 年 12 月 5 日,佰仁医疗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无异议。
除上述情况之外,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
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评价
事项 情况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如实
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保荐人工作的开展。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关
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工作。
其他 无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
在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间,佰仁医疗根据规定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
时公告,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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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了各项重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专项账户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具体如下:一是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仅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相关分级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不明确;二是,2020 年 3 月公司经履行审议程序后将超募
资金 1,6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7 月,公司将该笔资金转回募集
资金专户,将非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混合,一并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已
及时对上述不规范情况进行了规范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 恶劣气候以及当地政策的影
响延期,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后续将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佰仁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国信证券作为佰仁医疗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将继续对佰仁医疗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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