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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日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
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负责久日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2 年度持续督
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2 年度,招商证券对久日新材的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招商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招商证券已与久日新材签订了保荐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的权利义务。
 券交易所备案。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招商证券通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久日新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2 年度,久日新材不存在须按照有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违规事项。
 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2022 年度,久日新材及相关当事人未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招商证券督导久日新材及其董事、监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项承诺。
                                                 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招商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完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制度。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招商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
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久日新材严格执行信息披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文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
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保荐机构对久日新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易所报告的情况。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经核查,2022 年度,久日新材及其控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2022 年度,久日新材及其控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应向上海证券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所报告。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已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经核查,2022 年度,久日新材未发生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该等情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久日新材未发生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该等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经核查,2022 年度,久日新材未发生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该等情况。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发现的问题

    (1)募投项目

    由于位于山东东营的“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用地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原则
上不在海岸线向陆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影响,第二批项目建设用地 184 亩尚
未能如期取得,故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2022 年 1 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
度的通知》,明确山东划定“两线”(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一般控制线),“两
区”(核心退缩区和一般控制区),加强海岸带管控,核心退缩区内除准入项目外,
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东营久日地处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即使已获批的 120 亩
建设用地也有划入退缩区的可能。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
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东营
久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经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年产 24,000 吨光引发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怀化久源项目”)由于工业
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通知拟由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与怀化久源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由洪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偿收
回怀化久源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近几年,为强化“房住不炒”,控制金融
风险,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该
项目中主要产品 1173(1103)、184(1104)的应用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涂料、家
居涂料等行业关系密切,同时叠加近两年外部大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目前
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
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

    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
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
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
效能,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经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久日新材募投项目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以及久日半导体材料研
发实验室建设均于 2022 年发布了延期公告,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

    (2)经营业绩下滑

    2022 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4.11 亿元,同比上升 1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4,334.73 万元,同比下降 73.83%。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受外部大环
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场持
续疲软,导致 2022 年度光引发剂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同时,公司
出于持续发展的考虑,为保持长期的市场占有率,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适时采
用销售降价策略,导致 2022 年度光引发剂收入降低,毛利降低,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相应降低较多。

    2、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业务发展情况尽快、审慎落实新的募投项
目实施方案,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防范募投项目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经营业绩下滑主要系外部大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保荐
机构提请公司审慎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2 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4.11 亿元,同比上升 1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4,334.73 万元,同比下降 73.83%,与行业趋势一致。2022 年,受外部
大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
场持续疲软,导致 2022 年度光引发剂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同时,
公司基于持续发展的考虑,为保持长期的市场占有率,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适
时采用销售降价策略,导致 2022 年度光引发剂收入降低,毛利降低,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相应降低较多。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
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虽然外部环境正在逐步复苏,但完全恢复还需一定过程,如
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下游市场等方面持续未达预期,公司将出现业绩继续下
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强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
公司围绕光引发剂产品生产工艺、新型光引发剂产品研发、不同光引发剂型号之间
的复配使用等主营业务领域以及光固化配方产品领域,对研发机构设置、研发流程
体系不断完善,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
发成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89 项、实用新型专利 47 项,
以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
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如果公司
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研发创新机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技术水平
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同时,根据
业务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着力在新型光引发剂、特种光固化材料、半导体化学材
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但由于技术与产品创新具有一定难度、市场需求可能发生
变化,以及研发过程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研发结果不及预期或研发投入
超支,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随着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及员工人数有了较大增长,经营管
理面临的压力日趋增大。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的要
求,未来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虽然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
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各方面运转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和规模不
断扩大,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的数
量和能力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是否能建立适应较大规模企业
集团特征的管理体系和团队以确保公司高速、健康发展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光固化材料和半导体化学材料长期发展前景良好,但近几年受外部大环境的影
响,行业发展呈明显波动,2022 年进一步叠加了全球经济疲软导致的供求失衡,行
业竞争白热化。虽然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生产、销售的
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忠诚度和稳定度较高,但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行业竞争
日趋激烈,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导致利润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占一定比重,未来如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或公司出
口金额加大,将可能对公司的汇兑损益产生更大影响,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汇率风
险。

    2、所得税税率及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天津久日 2020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山东久日 2020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湖南久日 2021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州久日 2022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弘润化工 2022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怀化泰通 2022 年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天津久日、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常州久日、弘润化
工和怀化泰通在有效期内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以上公司的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通过后续复审,所得税优惠税率相应取消,则会对公司净利润
产生一定的影响。

    同时,2022 年度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如未来国家调
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增加公司的外销成本,对公司出口业务的
业绩将会造成一定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盐酸、甲醇等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氯化反应、氧化反
应以及烷基化反应等属于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
以及危险化工工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
生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及自动化监测设
备,设立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生产基地的安全环保部等常设机构,配置
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职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消除。但由于可
能受到突发环境变化影响,以及化工企业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仍存在发
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主要包括氨氮、
苯、氯化氢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符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
防治法》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
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
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
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
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
管出台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019 年以来,随着更多竞争对手的加入,光引发剂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而全
球经济疲软导致需求疲软。这些原因都导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光引发剂产品价格
承压严重,公司产品价格存在出现下降的风险。

    4、停、限产风险

    我国的环保政策、安全生产监管对业内企业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司高度重视环
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产品的稳定供应,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以降低停、限产的影响,
主要措施包括:

    重新设计并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实现主要产品多基地同时生产;加大资金和研
发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着力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加强内
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减小停、限产对公司正常经营的
影响。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因不可抗力、政府监管政策等原因而造成被迫
停止生产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的可能。如发生停、限产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
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人才的争夺必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
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
机制,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

    6、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迅速发展,公司员工薪酬总体亦呈增长态势。公司通过加大技术
研发投入及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员工规模,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水平来有效提升员
工积极性,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虽然公司采取了适合现阶段公司特点的工资
政策,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员工队伍的迅速扩大和员工薪酬待遇水平的上升,
如果公司全部人员总成本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匹配,将在未来有可能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但项目的建设存在实施风险,最终经营成果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程
度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前景等
方面进行了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
资成本、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

    8、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2 年,需求出现明显下滑,竞争环境也非常严峻,公司采取灵活的市场措施
以稳固市场竞争优势。从历史数据看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已处于历史低位区域并保持
波动,价格回暖仍依赖于全球需求回升。因此毛利率变动仍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
场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与竞争对手价格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
除公司存在短期内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久日新材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410,958,551.74       1,252,459,155.24             1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3,347,271.78         165,657,630.46            -73.8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6,224,808.38         126,168,664.65            -87.14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44,057,678.13          73,047,039.44             97.21
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22,303,782.74       2,733,787,912.94             -0.42
净资产
总资产                     4,105,789,706.50       3,862,740,277.63              6.29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1.53                 -73.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1.53                 -73.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5       1.16                 -87.0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       6.24       下降4.6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59       4.75       下降4.16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99       5.65       增加0.34个百分点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73.8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73.86%,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87.14%,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87.07%,主要原因系受外部大
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场
持续疲软,导致 2022 年度光引发剂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同时,公
司出于持续发展的考虑,为保持长期的市场占有率,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适时
采用销售降价策略,导致 2022 年度光引发剂收入降低,毛利降低,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相应降低较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97.21%,主要原因系
2022 年度留存至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
加;2022 年度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增加;受益于国
家为助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延缓制造业企业缴纳部分税费,支付的各项税费减
少,以上多因素综合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
球影响力。公司长期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及下游各行业的产
业升级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光固化产品、技术与服务。公司在光固化领域积累
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
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雄厚的研发实力与强大的持续创新能力、完备的产品体
系、行业领先的产品供应能力、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研发服务驱动的先进营销
服务模式及人才团队优势。2022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研发支出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84,524,096.49    70,763,679.66              19.45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84,524,096.49    70,763,679.66              19.4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5.99             5.65   增加 0.34 个百分点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在丰富发展原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充分
利用已有的技术创新优势,继续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专项
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深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并针对性的进行问题解决。同时,公
司积极开发新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
独占权,为提高公司自身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2022 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52
项,其中发明专利 25 项,实用新型 27 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新获得的发明专利包括《一种光引发剂 1173 及 184 工艺废水治理方法》
《一种烷基胺原位回收利用技术制备》《2-异丙基硫杂蒽酮的制备方法》《一种 1-
(4-吗啉苯基)-1-丁酮的制备方法》《一种双(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氧化
膦的制备方法》《环戊酮-2-羧酸甲酯的制备方法》《间羟基苯甲醛的制备方法》
《一种低游离单体含量的 TDI 三聚体亮光固化剂的制备方法》《一种分离混合气中
二氧化硫的吸收剂》《复式离子液体及其合成方法与应用》《一种储存医用酒精棉
的密封瓶》《一种用于分离混合气中二氧化硫的有机酸盐水溶液》《用于吸收二氧
化硫的复合有机酸盐溶液》《生产苯甲醛的装置及方法》《连续生产苯甲酸、副产
苯甲醛的装置及方法》《一种微反应器内制备α-羟基酮光引发剂的方法》《一种
光引发剂 184 的制备方法》《一种微反应装置内制备苯偶姻的方法》《一种α-羟基
酮双官能团光引发剂的制备方法》《一种硫杂蒽酮类光引发剂的制备方法》《一种
制备光引发剂 TPO 同时副产氯苄的方法》《一种活性胺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的制备方法》《一种光引发剂的制备方
法及其产品》《一种苯基二氯化膦和二苯基氯化膦的联合生产方法》。新获得的实
用新型专利包括《一种硫杂蒽酮类光引发剂生产中废硫酸的回收装置》《一种光引
发剂的球形干燥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生产用回流分水反应装置》《一种真空尾气
溶剂回收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的萃取收集塔》《一种互溶组分的回流分液反应装
置》《一种用于 TPO 生产的投料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的水洗装置》《一种光引
发剂生产用碱解装置》《一种光引发剂晶体的洗涤收集装置》《一种用于光引发剂
生产的连续冷却结晶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的结晶装置》《一种有机合成用液体混
料装置》《一种苯甲酸生产用污水处理装置》《一种换热式冷凝切片机》《一种尾
气净化回收系统》《一种结晶装置》《一种真空反应釜》《一种搅拌式反应釜》
《一种硝酸钾结晶装置》《一种苯甲酸成型过程含酸性粉尘尾气处理装置》《一种
甲苯液相空气氧化法连续生产苯甲酸的反应装置》《一种苯甲酸精馏下脚料中回收
钴离子的装置》《一种联苯类物质中回收苯甲酸的装置》《一种生产光引发剂的碱
解装置》《一种光引发剂过滤洗涤釜》《一种光引发剂生产中碱解废水的资源化处
理装置》。

    专利的增长使公司在光引发剂产品的工艺持续升级和环保创新工艺的开发方面
有更多的技术储备和应用前景,也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专利布局。其中新获得的实
用新型专利从改善和更新设备方面进一步提高“三废”治理、改善反应、结晶、干
燥等操作单元,极大的完善了光引发剂整个工艺过程,对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提
供了重要的指导。

    天津久日获批 2022 年第一批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得 2022 年国家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2022 第十一届天津市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科技创新 100 强,入选
2021 年度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名单;常州久日获批 2022 年度常州市“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湖南久日入选 2021 年度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荐
目录、2022 年湖南省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转型升级类项目)。公司及子公司
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荣获多项荣誉。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久日新材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A)                                    1,722,113,011.83

    加: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B)               8,691,868.24

    减: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C)                   6,563,926.79

    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上市中介机构费用(D)                      14,948,000.00

募集资金净额(E)=(A)+(B)-(C)-(D)                        1,709,292,953.28

    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F)                                 601,191,317.32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G)=(E)-(F)                                1,108,101,635.96


     2022 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
况。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以及年产 24,000 吨光引
发剂建设项目均已终止实施;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以及久日半导体材料研
发实验室建设均于 2022 年发布了延期公告,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保荐
机构提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业务发展情况尽快、审慎落实新的募投项目实施方
案,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防范募投项目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
时提请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久日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久日新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