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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统联精密: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邓钊先生、喻立杰先生、周俏羽先生、胡鸿高先生、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以通
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
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1.8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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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
完成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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