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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威: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30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辰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
购股份的提议函》。徐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具体
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辰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
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
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因素,徐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
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徐辰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徐辰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
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徐辰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思特威(上
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
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