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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普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9-29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
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
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
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
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目标值
                                       触发值(An)                    触发值(Bn)
                           (Am)                        (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4%            16%            28%             18%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49%            41%            53%             36%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64%            55%            69%             49%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