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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08-18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关于提议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人
    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
    提议时间:2023年8月1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
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潘连胜先生提议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潘连胜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潘连胜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
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潘连胜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在董事会上对
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