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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岳先进: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辽宁中德”)持有公司 34,078,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05%;辽宁海通
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新能源”)持有公司
10,602,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7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与持有公司 3,123,378 股的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创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11.1247%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股东辽宁中德、海
通新能源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594,221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且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大
    辽宁中德                                  34,078,125    7.9305% IPO 前取得:34,078,125 股
                      股东
    海通新能源        5%以下股东              10,602,084    2.4673% IPO 前取得:10,602,084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辽宁中德                      34,078,125         7.9305%
               海通新能源                    10,602,084         2.4673%
                                                                           同一控制下
   第一组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3,123,378         0.7269%
               限公司
                        合计                 47,803,587        11.1247% —
           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比例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数量及本公告的减持数量外,海通创新通过
           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数量余额为 37,000 股,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为 3,123,378 股,
           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6/3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 身 资
辽宁中德                          持,不超过:
             6,554,914 股 1.5254%              2023/12/2   格       得       金需求
                                  6,554,914 股
                              竞价交易减
海通新能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6/3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 身 资
                              持,不超过:
源       2,039,307 股 0.4746%              2023/12/2   格       得       金需求
                              2,039,307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承诺:
   1、本企业将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
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
证发[2017]2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而获得的收益
归公司所有。
   4、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
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
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减持实施期间内,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