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吉: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 富吉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9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6
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83.84 万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和华
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英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北
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
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洛阳热感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形式实施募投项目,与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华英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以募集资
金向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形式实施募投项目,与西安英孚
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华英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状态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345319100103558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顺义支行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345319100103682 存续
份有限公司 顺义支行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354603 存续
份有限公司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357861 存续
份有限公司
洛阳热感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345319100082019 存续
公司 顺义支行
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200292219100124307 存续
公司 顺义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 4,112.58 万元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便于管理,公司近日已将用于存放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00345319100103558)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
3.28 元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账号:0200292219100038281),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