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 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351,5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351,5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3.572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3.572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董铭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300,843 99.7829 50,695 0.217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300,843 99.7829 50,695 0.217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300,843 99.7829 50,695 0.217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1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4,081,375 98.7731 50,695 1.2269 0 0.0000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2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4,081,375 98.7731 50,695 1.2269 0 0.0000
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
3 东回报规划(2023-2025 4,081,375 98.7731 50,695 1.2269 0 0.0000
年)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张家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