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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湘生物: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06-20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六月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声   明 .................................................... 3
第二章   释   义 .................................................... 5
第三章   基本假设 .................................................. 6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 7
第五章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9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 9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 9

第六章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 11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 11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 11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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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圣湘生物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
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圣湘生物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圣湘生物提供,圣湘生物已
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公
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圣湘生物及有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
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能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不存在其它
障碍,并能顺利完成;本激励计划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无重大变化;
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
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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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圣湘生
物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
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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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圣湘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指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本激励计划                   指
                                   划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圣湘生物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
                             指
票                                 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
激励对象                     指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授予日                       指
                                   为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授予价格                     指
                                   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
归属                         指
                                   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有效期                       指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自律监管指南》             指
                                   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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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以下基本假设而提出: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圣湘生物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
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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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肖朝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 年 4 月 19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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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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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6 月 19 日;

    (二)授予数量:40.00 万股;

    (三)授予人数:2 人;

    (四)授予价格:12.0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票占授予总量      票占当前总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比例
         董事、董事会秘
 彭铸    书、副总经理、    中国        15.00         37.50%            0.03%
           财务总监
         高级副总裁、副
 殷鹏                      美国        25.00         62.50%            0.04%
             总经理
              合计                     40.00         100.00%           0.07%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
,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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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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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
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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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并同意以 12.0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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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
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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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圣湘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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