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3-12-26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的会
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就公司拟向《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宜,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
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并同意以 9.2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36 名激励
对象授予 675.8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王善平、曹亚、乔友林、肖朝君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