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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3-12-27  

             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西部证券”)作为正在履行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
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邹扬、江武



    2023年12月13-15日



    邹扬、江武、朱欣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
情况等。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1
    3、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

    4、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资料等,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走访,
并访谈相关负责人;

    5、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6、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7、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对外担保、对外
投资等情况;

    8、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查阅并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会议记录等资料,
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记录,并访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
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就信息披
露事项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现场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并访
谈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圣湘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
开立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核对了募集资金
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人以及专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
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
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内控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等相关规定,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情况,并访谈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
员。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
行了规范,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行为。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对公司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其所属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
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股东限售股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股东良好地履行公司限售股限
售承诺。




   无。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圣湘生物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根据保荐人要求及
时提供所需资料,协调安排保荐人与相关人员的访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
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人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
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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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 扬:


        江 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