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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创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6-17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创动
    力”)持有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股份
    10,568,4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735%。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盈创动力送达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因自身资金需求,盈创动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80,3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0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成都盈 创动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10,568,449
力创业 投资                       10,568,449      10.6735%
            一大股东                                         股
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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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名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原因
            (股)                                              区间      源
成都盈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7/1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创动力   1,980,3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创业投   股          2.00%      1,980,300 股     2024/1/11
资有限
公司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持股 5%以上股东盈创动力对持股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或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
    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持股 5%以上股东盈创动力对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的承诺:

         “(1)本公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
    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上一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

         (3)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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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盈创动力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盈创动力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
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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