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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麦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
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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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
属条件,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归属 40.79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8.78 元/股调整为 18.58 元/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1)。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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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考
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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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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