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诺禾致源(香港)有限公司根据出资比 例 60% 为诺禾基因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诺禾”)提供担保事项 是为了满足新加坡诺禾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 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天凡、王春飞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