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键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循环滚动使用。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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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
4、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处理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
5、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39 名激励对象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8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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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数量为 346,200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
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6、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
经审查,高巧莉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高巧莉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高巧莉女士
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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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杰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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