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6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东环路 182 号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10,376,3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10,376,3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2.710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2.71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
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 ALLEN YEN 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孙西林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余齐红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0,375,166 99.9994 1,230 0.000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0,375,166 99.9994 1,230 0.000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0,375,166 99.9994 1,230 0.000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1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1,841,832 99.9333 1,230 0.0667 0 0.0000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2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841,832 99.9333 1,230 0.0667 0 0.0000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3 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841,832 99.9333 1,230 0.0667 0 0.0000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 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怡静、刘宜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