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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入,尽管选择的投资品种均为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
                                  1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决定书》〔2022〕190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
股,发行价格为 70.88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590.88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9,295.0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295.8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全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2
     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
1                             国博电子    147,498.52      147,498.52
           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国博电子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267,498.52      267,498.5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陆续投入资金,
因此,募集资金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
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
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3
义务,不会变相改变闲置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5,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尽管选择的投资
品种均为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
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等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作为监督部门,将对现金管理事项履行审计和监督职能;公


                                   4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开展监督与检查工作;
公司将依据证券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增加投资收益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5,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
的资金回报。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5,000 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5,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


                                   5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5,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
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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