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已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承接奥来德原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广发证券负责奥来德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 年度,广发证券对奥来德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奥来德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奥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来德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度,奥来德未发生按有关规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2 年度,奥来德无违法违规或违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依照相关规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严格执行内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部控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严格执行信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其他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2022 年度,保荐机构对奥来德的信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2 年度,奥来德及其控股股东、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度,奥来德及其控股股东、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22 年度,奥来德未发生前述情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形。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 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 2022 年度,奥来德不存在前述情 15 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形。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奥来德已 16 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资金按照计划使用。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技术升级迭代及技术研发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在显示领域,技术升级迭代较快,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无法满足市场需 求,或公司持续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 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导致公司的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使公司的 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面临下滑的风险。 (二)蒸发源产品仅适配于 Tokki 蒸镀机的风险 国内面板厂商在 6 代线建设时,主要选择日本佳能 Tokki 蒸镀机,少部分选 择日本爱发科的蒸镀机。日本爱发科蒸镀机与蒸发源配套出售,客户不需要另行 采购蒸发源;Tokki 蒸镀机不提供蒸发源,厂商后续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蒸发源 采购,安装至 Tokki 蒸镀机使用。公司的蒸发源产品目前仅适配 Tokki 蒸镀机。 若 Tokki 未来自行配套蒸发源,或面板厂商选择其他蒸发源供应商,或其他厂商 自带配套蒸发源的蒸镀机推向市场,从而导致佳能 Tokki 的市场占有率下降,则 公司蒸发源产品将面临需求下降的风险。 此外,目前公司蒸发源设备仅适配于第 6 代佳能 Tokki,如未来公司无法成 功研发出适用于第 8.5/8.6 代 AMOLED 产线的蒸发源产品,则公司可能面临蒸 发源产品业务大幅缩减的风险。 如果国家未来调整公司下游客户所处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会一定程度上对 公司的技术、人才、资金乃至整体经营战略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蒸发源设备用于 6 代 AMOLED 面板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根据设计 产能不同,所需蒸发源数量有所差异。公司自 2018 年开始产生蒸发源业务收入, 2020 年至 2022 年,蒸发源业务收入为 6.97 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 为 61%,因蒸发源产品均为各大面板企业投资 6 代 AMOLED 面板生产线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蒸发源业务的客户较为集中。 根据已公布的面板企业投资计划,在 2024 年以前,各大面板企业的 6 代 AMOLED 产线建设处在爆发期。但由于面板企业建设产线具有一定周期性,如 在某些年份面板企业投资减少或出现空闲期,将导致公司的蒸发源业务收入出现 下滑;同时,若面板企业在 2024 年以后的后续规划产线减少,蒸发源的需求会 相应减少,将会对公司设备类订单的连续性有所影响。此外,因公司客户较为集 中,如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不佳或公司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等原因,导致主 要客户对公司蒸发源产品的需求量降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蒸发源产品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因国内相关生产工艺暂时无法满足公司蒸发源产品部分配件的工艺要求,目 前公司蒸发源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因瓦合金和加热丝来自进口。其中因瓦合金 用于非核心配件生产,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厂商可供应,而加热丝系核心配件之一 且目前能够满足公司产品需求的厂商比较单一,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进口 上述原材料或相关厂商停止向公司供货,同时国内仍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符合产 品需求的原材料,蒸发源产品将面临无法保证目前产品品质或无法顺利完成生产 的情形。 (五)存货管理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产品、在产品等构成。公司 2020 年 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076.49 万元、21,300.03 万 元和 22,496.21 万元,公司每年末充分考虑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若未来市场环 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 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应收账款分别为 6,243.72 万元、 9,800.28 万元和 14,650.54 万元;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逐年增长,主要受销售规模 逐年增长,以及所处行业的特点、客户结算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客户为 面板制造商,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坏账风险较小,但如果未来客户信用状况发 生恶化,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OLED 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 OLED 面板产线以 6 代 AMOLED 产线为主,随着 技术的发展,未来将向更高世代的 AMOLED 产线发展,形成 6 代线与 8.5 代线 为主流的产线格局,但如 6 代线的面板出货量未达预期或 8.5 代线建设进度未达 预期,将影响面板厂商对公司蒸发源设备及材料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有机发光材料终端产品的国外部分核心专利陆续到期,对于 国内材料厂商而言,降低了专利门槛,业内公司可直接应用到期专利技术以及在 此基础上研发布局新的专利成果,将会吸引国内企业的进入;再者随着 OLED 市 场需求的增长,也将吸引新的厂商进入,国内企业陆续进入 OLED 行业;此外下 游面板厂商也开始向上游有机发光材料进行业务布局。以上因素会导致有机发光 材料行业的竞争对手逐步增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将会受到 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2022 年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2022 2021 年度/2021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数据 年末 年末 增减(%) 营业收入 45,884.95 40,594.64 1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02.41 13,605.92 -1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972.93 7,835.64 1.7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8.51 14,090.72 -8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6,988.33 165,550.06 0.87% 总资产 214,837.95 218,864.02 -1.84%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 1.86 -4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 1.86 -4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8 1.07 -27.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8 8.4 减少 1.6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78 4.84 减少 0.06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15 21.26 减少 0.11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03%。主要原因是公司坚持以市场为 导向,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同时加强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水平,将材料体系 更新迭代与市场拓展紧密结合。本期 R'、G'新材料成功导入客户,致使有机发光 材料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48.12%。另外,蒸发源设备销售收入减少 6.32%。综上所 述,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03%;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40.86%,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40.86%, 主要原因是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 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85.53%,主要原因是公 司 2022 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相较于同期有所减少,同时支付的职工薪酬以及原 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包括技术研发优势、产品质量控制优势、行业地位优势、 管理团队优势及品牌声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属于技术导向型企业,报告期末共有研发人员 97 名,占员工总人数的 25.66%。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 9,705.2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21.15%。核心技术 水平和产品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拥有多 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可自主生产多种类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其性能 和质量达到较高水平,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公司 生产的蒸发源已应用于有机蒸镀设备中,运行情况良好,实现了蒸发源这一核心 组件的国产化。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 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均直接应用于 OLED 面板制造。 材料的质量决定了面板的性能,蒸发源的质量决定了材料蒸镀的效果,二者都对 面板产出的良品率具有决定作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质量管控,在质量管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 物力、财力。公司吸取海外优秀企业的先进品质管理理念,内部设立了质量检测 部门,从供应商、原材料、半成品到产成品,实现质量检测全流程覆盖,以确保 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过质量纠纷问题,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 的满意度较高。 (三)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多 年的研发工作经历使他们对国内外有机发光材料和蒸发源的技术优势、功能特点 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对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把握能力,对于整个 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定位都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理念,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公司主要管理经营团队成员 均在公司工作多年,并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有着很高的忠诚度,具有高度稳定 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始研发和生产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在发光材料行业深耕多 年,又在国内成功研发并生产 6 代 AMOLED 线性蒸发源设备,打破国外垄断。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技术研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完 整配套服务方案,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 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2 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9,705.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47%,主要系 公司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公司注重研发团队建设, 2022 年末研发人员数量较 2021 年末增加 20 人。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申请专利 136 件,其中发明专利 134 件;新增专利授权 89 件,其中发明专利 88 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 专利 265 件,其中发明专利 232 件。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专利类型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34 88 718 232 实用新型专利 - 1 27 27 外观设计专利 - - - - 软件著作权 - - 2 2 其他 2 - 18 4 合计 136 89 765 265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 2020 年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84,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62.57 元, 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3,803,993.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对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60,238,400.37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83,451,282.31 加:以前年度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788,393.60 减:以前年度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7,088.67 减:超募资金设立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5,000,000.00 金额 项目 金额 减:以前年度累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上年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 584,568,422.99 其中:以前年度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 190,000,000.00 上年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394,568,422.99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27,620,763.15 加: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4,601,524.69 减: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7,139.23 减:本年度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57,542,045.30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9,922,903.74 转存七天通知存款等账户余额 212,619,141.56 本期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 35,000,000.00 截至 2022 年末,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 31050111071000000462 募集资金专户 3,420,383.89 新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 4200118829888888873 募集资金专户 1,916,521.70 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 31050169360000002894 募集资金专户 4,518,308.05 石化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3601012800235570 募集资金专户 67,690.10 长春分行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710733011015200016355 协议存款账户 167,788,442.87 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2160102000002618 协议存款账户 25,830,527.07 长春景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七天通知存款 31050269360000123456 19,000,000.00 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理财 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 4200201419000022068 171.62 专户 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账 440383969778 17,500,000.00 上海市金山支行 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账 437783968061 17,500,000.00 上海市金山支行 户 合计 257,542,045.3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3,500.00 万元尚未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 类型 金额(元) 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17,500,000.00 1.39%-4.31% 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17,500,000.00 1.40%-4.31% 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合计 35,000,000.00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数量及减持情况如下: 年度内股份增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注)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减变动量 原因 限制性股 实际控制 票归属、资 轩景泉 15,925,800 22,363,320 6,437,520 人、董事长、 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 轩菱忆 实际控制人 7,119,285 9,966,999 2,847,714 金转增股 本 资本公积 李汲璇 实际控制人 932,600 1,305,640 373,040 金转增股 本 限制性股 票归属、资 财务负责 464,400 647,560 183,160 本公积金 詹桂华 人、董事、副 转增股本、 总经理 二级市场 减持 限制性股 票归属、资 董事、副总 本公积金 王艳丽 经理、董事 464,400 543,760 79,360 转增股本、 会秘书 二级市场 减持 限制性股 董事、副总 票归属、资 马晓宇 经理、核心 - 22,400 22,400 本公积金 技术人员 转增股本 限制性股 票归属、资 董事、核心 本公积金 李明 - 5,607 5,607 技术人员 转增股本、 二级市场 减持 赵毅 独立董事 - - - - 李斌 独立董事 - - - - 冯晓东 独立董事 - - - - 限制性股 副总经理、 票归属、资 王辉 核心技术人 - 22,400 22,400 本公积金 员 转增股本 限制性股 票归属、资 本公积金 曲志恒 副总经理 5,000 23,800 18,800 转增股本、 二级市场 减持 限制性股 票归属、资 本公积金 文炯敦 副总经理 - 8,400 8,400 转增股本、 二级市场 减持 资本公积 职工代表监 金转增股 赵贺 事、核心技 19,000 19,950 950 术人员、监 本、二级市 事会主席 场减持 资本公积 刘成凯 监事 37,500 52,500 15,000 金转增股 本 职工代表监 - 王金鑫 - - - 事 张鹏 监事 - - - - 李贺 监事 - - - - 限制性股 票归属、资 上海升翕副 本公积金 彭勃 总经理、核 - - - 转增股本、 心技术人员 二级市场 减持 研发部副总 限制性股 汪康 监、核心技 - - - 票归属、资 术人员 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二级市场 减持 奥来德(上 限制性股 海)副总经 票归属、资 林文晶 50,000 77,476 27,476 理、核心技 本公积金 术人员 转增股本 限制性股 上海升翕质 票归属、资 检部兼外协 本公积金 钱海涛 - - - 部经理、核 转增股本、 心技术人员 二级市场 减持 孟丽(离 - 董事 - - - 任) 注: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截至报告期末,长春巨海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持有公司股份 140 万股,轩景泉作为长春巨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比例为 62.04%;马 晓宇持股比例为 3.38%;詹桂华持股比例为 3.38%;王艳丽持股比例为 3.38%;李明持股比 例为 0.78%;王辉持股比例为 3.38%;曲志恒持股比例为 3.38%;赵贺持股比例为 0.78%; 刘成凯持股比例为 1.69%;王金鑫持股比例为 1.69%; 张鹏持股比例为 1.69%;李贺持股比 例为 0.78%;彭勃持股比例为 1.69%;汪康持股比例为 0.78%。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通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终止。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 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