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事项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上述人员有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副总经理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章之旺 马飞 吕芳 2023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