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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1,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4.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5.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52,46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99.986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 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136%)。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1,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52,46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99.9864%),1,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1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52,46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99.986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 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136%)。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52,46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99.986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 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13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052,46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99.9864%),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 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136%)。 表决结果:通过。 11.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72,054,9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7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