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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十九条 发起人姓名或          第一十 九条 发起人姓名或
          名称                             名称
   1
              序号 2 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         序号 2 宁波震有投资合伙企
          企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第四十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          第四十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

          担保。                           担保。
   2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
    上董事审议同意。                   上董事审议同意。

                                              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违反本

                                       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但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       但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一以上同意。                       同意。

           第 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

    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 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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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七十一条 除涉及公司商业
                                       秘密或违反信息披露原则不能在
           第七十一条 董事、监事、高
                                       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监
5   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
    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
                                       说明。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 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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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的议案,应当对每位候选人逐 监事的议案,应当对每位候选人逐

    个进行表决。                       个进行表决。

                                              
        (四)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          (四)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1%以 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1%以

    上的股东提名。                   上的股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资

        股东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

    或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

    前,将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 利。

    料、候选人的声明和承诺提交董事        股东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会、监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或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监事的最终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前,将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

    会确定,董事会及监事会负责对候 料、候选人的声明和承诺提交董事

    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股东大会不得 会、监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选举未经任职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监事的最终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出任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会确定,董事会及监事会负责对候

                                     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股东大会不得

                                     选举未经任职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出任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第 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

    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 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
7   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 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

    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 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

    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 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现场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现场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其他方式,会议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
8   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 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

    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 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
    提案是否通过。                   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

大会现场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 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

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 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

股东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 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

有保密义务。                     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在必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应当

要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性文件的要求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的要求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

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

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 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准。

    董事会另行制定和修订《对外       董事会另行制定和修订《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制度,具体规定对外投资、 度》等制度,具体规定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决 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和决

策程序。上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 策程序。上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

报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         除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交易

外,公司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如 事项的审批权限如下:

下: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经股
列标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经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的,应当由董

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的,应当由董 事会审议批准:

事会审议批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或者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同

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意的,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议。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
的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举
                                   的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举
手方式表决。
                                   手方式表决。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书面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书面
(包括以专人、邮寄、传真、及电
                                   (包括以专人、邮寄、传真、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资料)、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资料)、电
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而
                                   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董
代替召开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
                                   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制作会
应在会议结束后制作会议决议,并
                                   议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召开股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司在上
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在中国证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符合中国
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媒
                                   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告的方式
体上公告的方式发出。
                                   发出。

       第二百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二百条 本章程所称“以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
         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 足”“过半”“以外”“低于”“多于”

         本数。                            不含本数。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为便于实施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
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