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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科装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2023-06-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科装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耐科装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7 号)核准同意,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0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 37.85 元,募集资金总额 77,592.50 万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133.73 万元。

    上述资金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第 230Z03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1      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                         19,322.00            19,322.00
   2      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                8,091.00             8,091.00
   3      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3,829.00             3,829.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41,242.00            41,242.0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及说明

       结合半导体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调整优化半导体封装

装备新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额不变,拟调整项目建筑面积,计划将新建厂房用地充分利用,

厂房占地面积扩大,局部二层调整为全部二层结构,整体建筑面积由 1.2 万平方

米调整为 2.6 万平方米,以实现项目建设用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同时增加的

厂房将结合公司战略和行业发展情况用于改善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和技术提升试

验用房,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

       鉴于项目建筑面积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含安装工程费)投资金额由 2,638

万元调整为 5,715 万元,增加 3,077 万元,增加比例为 116.64%。同时结合行业

和技术创新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优化设备配置,设备购置投资金额由 13,580 万

元调整为 10,503 万元,减少 3,077 万元,减少比例为 22.66%。

       四、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预算调整        本次拟调整
                                                                 差异金额
 序号           项目             后投资金额        后投资金额                差异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一      建设投资                    17,195            17,195          0           0%
  1       设备购置费                  13,580            10,503       3,077      22.66%
          建筑工程费及安装
  2                                    2,638             5,715       3,077     116.64%
          工程费
  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639               639           0           0%
  4       预备费用                      337               337           0           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127             2127           0           0%
  三      项目总投资                  19,322            19,322          0          0%


                                               2
    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项目系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调整优化,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最

大化,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

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的变更。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半导体封装装备

新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
                                   3
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   震                   佘     超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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