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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研硅:有研硅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3-032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 43 号公司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63,548,6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63,548,6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85.246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5.246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方永义先生
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杨波女士出席会议;高管刘斌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1,063,497,590 99.9952 51,089 0.004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1.00     《关于公司        121,234        99.9579   51,089    0.0421 0 0.0000
          2023 年半年度        ,690
          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已获得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00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卓颖、赵明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