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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8-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艾迪药业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18,843.45 万元,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
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5)。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 5,178.00 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1
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本次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预计事项。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后    2023 年 1-6
                               本次增加
         关联交   2023 年原                预计 2023     月实际发生    本次增加预计额
关联人                         关联交易
         易类别   预计额度                 年度日常关    金额(未经        度的原因
                                 额度
                                           联交易额度      审计)
         向关联                                                        关联人因业务发
         人出售   15,000.00     5,000.00     20,000.00     14,483.71   展和生产经营需
         商品                                                          要提高采购量
南京南
         租赁房
大药业                                                                 公司优化调整布
         屋及设      160.00       62.00        222.00          80.00
有限责                                                                 局,将部分新增闲
         施设备
任公司                                                                 置房屋及设施设
         代收代
                                                                       备出租、并代收代
         付水电           -       66.00         66.00              -
                                                                       付水电费等
         费等
北京安
         向关联                                                        向关联人购买
普生化
         方购买           -       50.00         50.00              -   HIV 耐药检 测服
科技有
         服务                                                          务
限公司

     合计         15,160.00     5,178.00     20,338.00     14,563.71          -

注:以上列示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注册资本         6,00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 年 7 月 31 日
公司住所         南京高新开发区 05、06 幢
                 溶液剂(外用)、栓剂、软膏剂、乳膏剂、散剂、原料药、消毒剂的制
                 造、销售;冻干粉针剂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医学领域内的
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医药材料、医疗器械产
                 品的研发;自有产品代理权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9.9646%;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6337%;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4.652%;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1.3752%;湖南可成创新
全体股东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2858%;江苏南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7.326%;陈雷持股 6.332%;姚繁狄持股 5.000%;许志
                 怀持股 5.000%;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332%;南京道兴
                 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持股 0.0987%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主要   总资产:34,719.27 万元   净资产:11,392.00 万元
财务数据(未经   营业收入:19,632.18 万元 净利润:2,520.19 万元
审计)

   2、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史亚伦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21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科技综合楼一层 103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科技综合楼一层 103 室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Ⅱ类、兽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主营业务                  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史亚伦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总资产:11,212.43 万元 净资产:10,356.26 万元
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
                          营业收入:3,515.64 万元 净利润:845.22 万元
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艾迪药业董事担任董监高的公司、公司联营企业
                                    艾迪药业控股股东之前董事(过往 12 个月内)史
  2      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亚伦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
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
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代收代付水电费等以及向关联方购买服务,相关交易价格
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
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023 年 1-6 月份关联人已向公司采购了 14.483.71 万元尿激酶粗品。关联人
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需增加尿激酶粗品采购量。公司增加向上述关联人
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额度由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提高至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公司根据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对现有生产用房屋及设施设备布局进行
了合理优化调整,为了提高资产利用率并增加公司效益,将部分新增闲置房屋及
设施设备向关联人出租,并代收代付水电费等。上述关联交易对于承租人而言有
助于提升优化其产能布局,进而促进产业上下游双方的共同发展;闲置房屋及设
施设备向关联人出租并不影响公司目前业务的正常持续开展。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向关联人购买 HIV 耐药检测服务,有利于公司更
好地开展 HIV 新药上市后研究工作。
    以上关联交易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
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
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
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
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
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
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