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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01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9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3年10月3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
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宋修奇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增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管理骨干/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
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
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青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
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
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
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
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