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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21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7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
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宋修奇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11月20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3
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以9.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
23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
达环保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