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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负
责海目星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海目星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间的权利和义务
                                                          2022 年度海目星在持续督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2022 年度海目星在持续督
  4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违背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5                                                       式,了解海目星经营情况,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海目星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2022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海目星及其董事、监事、高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诺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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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海目星依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海目星的内控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性进行了核查,截至本持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日,海目星的内控制度符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的程序与规则等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海目星严格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9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海目星的信息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易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海目星无控股股东,海目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星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生该等事项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海目星无控股股东,海目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星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14                                                      海目星未发生前述情况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
         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       2022 年 12 月 21 日,保荐
         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机构对海目星开展了持续
  15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督导年度现场检查工作,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此外,海目星不存在需要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
         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 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海目星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对技术及工艺水平要求较高,公司下游应用
行业主要包括消费电子、动力电池、钣金加工、光伏、半导体等行业,主要提供
定制化的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由于消费电子、动力电池、光伏、半导体等行业属
于技术驱动型行业,行业产品更迭速度较快,只有不断更新技术和提升工艺水平,
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通过长期积累和发展,技术储备覆盖从激光技术到自动
化技术全领域。若未来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出现技术变革且公司未能及时掌握
相关技术,或者公司技术研发不能保持行业领先,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3
    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是集激光光学、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
力电源、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门学科于一体,集光、机、电、计算机
信息及自动化控制等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技术水
平等综合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培养了一支懂技术、善应用
的研发技术团队,主要技术人员具有 10 余年的激光及自动化行业从业经验。随
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对于高素质的核心技术人员需求将进一步提高。
若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管理增长的技术团队,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甚至核心技术泄露,将不利于公司维持核心竞争力。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的市场需求量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若宏观经济存在下行
压力,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下游制造业产能投放需求放缓,新能源动力电池、消费
类电子等下游行业的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需求量将会有所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
上游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产业的蓬勃发展,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行业迎来了产能扩张
期。同时激光领域迎来资本投资的热潮,相关企业的加入导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目前,公司立足于激光技术与自动化技术相结合,打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成套解
决方案,部分产品已在行业内已具备较强的优势。但当前公司经营规模体量相对
较小。若未来公司在与同行业对手竞争过程中未能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将会
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引发的核心竞争力削弱、市场份额萎缩、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3、关于 2023 年业绩的风险提示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在手订单约 81 亿元(含税),金额较大。尽管如此,
部分订单受宏观经济形势或,客户变更设计方案等的影响,实施周期可能延长并
带动成本上升,影响项目如期验收确认收入,从而影响公司 2023 年经营业绩。



                                    4
    4、在手订单执行障碍或困难的风险提示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约 84 亿元(含税),金额较大。因设
备交付后还需经过安装调试、验收等程序才能确认收入。公司订单执行过程中,
如遇到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投资计划或对生产线需求出现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部分订单存在执行障碍或者困难的风险。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82%,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
专注于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生产,目前产品主要集中在动力电池行业。近年来动力
电池行业快速增长,带动设备需求增加,公司动力电池类设备收入连续增加,存
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将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依托激光技术,进行前
瞻性产品布局,通过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拓宽市场领域与
新客户培育,形成多元化的客户结构和市场结构,增强公司风险应对能力。

    (三)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和周转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为 351,510.9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9.63%。
其中,发出商品 185,237.15 万元,占报告期存货比例为 52.70%,主要是公司销
售的设备类产品自发出至客户验收存在较长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周期所致。公司已
按照会计政策的要求并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共计 8,096.75
万元,如果公司产品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导致存货无法实现销售,或
者存货性能无法满足产品要求,价值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
风险。

    2、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公司
产品执行周期较长,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公司销售及市场策略、产
品结构等因素综合影响。由于公司各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存在差异,各产品
所在的生命周期阶段及更新迭代进度不同,产品的市场销售策略不同、产品结构


                                    5
不同等导致的毛利率波动风险。如果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或公
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等,将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
出现波动甚至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22 年末,公司账龄为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 32,996.98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8,441.64 万元,账龄为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从 2021 年末的 32.44%下
降至 27.25%。公司账龄为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规模及账面余额占比呈下降趋
势,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有所增加。

    2022 年公司对账龄为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为 10,934.37 万元,
如账龄为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
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集中于动力电池设备领域,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以及渗透率不
断提高,带动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动力电池领域,行业产能快速提升,可能存在
市场需求增长不达预期、产能过剩的风险。若出现下游行业产能饱和,会导致动
力电池行业增速放缓或下滑,对新增设备的需求显著降低,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
盈利能力。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环境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逆全球化贸易主义进一步蔓延,部分国
家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我国部分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冲击。装备制造行业具有全球
化分工合作特点,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国与各地区间贸易摩擦
进一步升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则可能对装备制造行业上下游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
营带来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6
    公司的销售收入中有部分为外销收入,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收入确认
时间与货款结算时点存在一定差异,期间汇率发生变化将使公司的外币应收账款
产生汇兑损益,人民币对主要结算货币汇率的升值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汇兑损失
风险,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10,541.55             198,433.07         10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8,040.14              10,917.08         248.45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9,264.48                7,220.33        305.31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8,853.37              48,692.69           0.33
 净额
                                                                          本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末            2021年末             年同期末增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04,007.04             153,781.90          32.66
 资产
 总资产                              886,949.07             559,170.80          58.62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0        0.55                   245.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5        0.54                   242.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46        0.36                   305.5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27        7.61      增加 13.6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6.36        5.03      增加 11.33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11        7.96       增加 2.15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410,541.55 万元,同比增长 106.89%。主要系公司

                                           7
订单增长,报告期验收项目增加所致。报告期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业
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该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99.13%。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40.14 万元,同比增加
248.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264.48 万元,同
比增加 305.3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
产流程,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内部运营效率,整体毛利率提升所致。由于公司 2022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增加股份支付费用为 9,864.48 万元,对 2022 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有较大的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886,949.07 万元,较期初增长 58.62%;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4,007.04 万元,较期初增长 32.66%。总资产增长主要系公
司发展规模扩大,订单增加、预收货款增加及存货增加;净资产余额增长主要是
本期利润增加及本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股份支付对应资本公积增加
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
主要系 2022 年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在激光、自动化、智能化所涵盖的光、机、电、软领域拥有突出的综合
技术优势,致力于成为激光及自动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激光器研发领域,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中小功率固体激光器中的紫外、绿
光激光器,向着功率更高、脉宽更窄、性能更稳定的研制方向迈进,在国内市场
处于先进水平,为满足客户高端化、个性化需求提供支撑。

    在激光智能自动化设备研发领域,公司将激光技术与机、电、软技术紧密融
合,根据对下游行业技术发展和加工需求的深刻理解,经过多年的行业研发积累,
公司形成了激光智能自动化设备在性能及稳定性方面的突出比较优势。


                                    8
    在激光、自动化技术紧密融合的基础上,公司技术研发进一步向智能化延伸,
顺应了当下新兴行业的发展方向。激光应用同智能化的深入融合,有利于公司产
品在市场竞争中建立更强的技术壁垒,在巩固同现有优质客户合作的基础上,为
进一步获得同龙头企业合作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了行业头部客户粘
性。基于丰富的基础技术积累,公司具备了在多个新兴行业的市场开发能力,增
强了公司对个别行业出现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拥有多项同激光光学及自动化相关的核心技术,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 600 项,包括 33 项发
明专利,385 项实用新型专利、11 项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 171 项。

    (二)专业人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聚集和培养专业人才,在对未来市场发展方向谨慎判断的基础
上,针对性地引入专业人才。公司每一轮的技术创新和细分市场切入,都是凝聚
专业团队与齐心拼搏的结果。在公司初创阶段,公司率先进入 3C 通用激光设备
细分市场;2010 年,通过引进专业团队,切入激光钣金加工设备市场;2011 年,
引进新加坡专业团队,公司切入产线自动化领域;2014 年,引进中国台湾团队并
切入激光精密加工设备市场;2015 年,通过战略研判并组建专业团队,切入锂电
新能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市场;2021 年成立光伏事业群,2022 年全面进入光伏
行业。

    迄今为止,公司集聚了来自海内外人员组成的年轻、团结、协作的人才队伍,
多数高管拥有多年激光、机械自动化设备开发经验。另外,公司与大学院校和职
业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将专业人才联合培养作为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
策略。

    (三)客户资源优势

    发展至今,公司已具备面向多元化应用市场、多层级行业客户的综合产品和
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凭借公司深厚的研发实力、持续的创新能力,在消费电子、
新能源电池等应用领域,公司积累了如特斯拉、宁德时代、中创新航、亿纬锂能、
蜂巢能源、宁德新能源、瑞浦能源、长城汽车、Apple、华为、富士康、伟创力、


                                    9
立讯精密、京东方、蓝思科技、新能德等行业龙头或知名企业客户。

    (四)精细服务优势

    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可以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提供激光器等部分核心部
件、激光智能自动化设备和成套智能自动化生产线等一站式解决方案,并可针对
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从研发、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迅速作出响应。
同时,公司建立了售后服务中心、区域项目服务部、售后服务站三级专业服务体
系和权责明确、激励高效的多部门快速联动机制,可提供及时现场支援、量产问
题排除、工艺培训、品质检测评估等专业服务,与客户定期交流并及时、快速响
应,通过专业化、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

    (五)战略管理优势

    公司依靠战略管理优势抢占市场发展先机。依托核心技术和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成为行业龙头企业普遍认可的合格供应商。通过紧密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积
极保持与行业领军人才的信息交流,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球研发的前沿动态和市
场发展态势,敏锐捕捉市场信息、行业动向、政策导向所带来的风口机遇,并制
定细分市场战略,整合资源提前布局,获取市场先发优势,并支撑多领域布局,
强化公司的综合发展优势。

    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建立了先进的战略管理与内控体系,用信念认同
和开放式文化凝聚海内外专业人才,通过人性化管理培育多元文化融合氛围。公
司实行业务事业部、项目矩阵式运作体制,采取以研发为基础、质量控制为核心,
各部门协同合作的业务模式,构建了科学开发体系、标准化体系、质量控制体系
和财务管理体系,进而形成以开拓进取、精诚合作、科学规范为导向的强大战略
执行力。

    综上所述,2022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总金额41,519.28万元,同比增加162.91%。

                                   10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                                                41,244.2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万元)                                                  274.99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                                                      41,519.2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0.1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66


    (二)研发进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393 件,授权软著作权 171
件。2022 年新增获得授权专利 90 件,授权软著作权 51 件。2022 年度,公司获
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和年度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二等奖。

                         本期新增专利                        累计数量
   专利类型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05              0             250                 32
 实用新型专利                 198             87             498                354
 外观设计专利                   6              3              11                  7
 软件著作权                    51             51             171                171
 合计                         360             141            930                56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2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投入 22,643.35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729.44 万
元,2022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0,858.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4,908.79
                          项目投入                                         23,024.6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888.03


                                         11
                      项目                                 金额
                        项目投入                                  22,643.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729.44
                        项目投入                                  45,668.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1,617.47
 应结余募集资金                                                   20,858.2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20,858.26
 差异                                                                     -

    海目星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
目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二)2023年4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事项

    海目星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
苏)”及“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予以结项,并将“激光及自动化
装备扩建项目(江苏)”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
门)”,用于未支付的尾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


                                       12
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
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3年4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

    海目星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6 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
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目星无控股股东,海目星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质押、冻结及
    姓名       职务(注)
                              (股)         (股)       增减变动量     减持情况
              董事长、总经
   赵盛宇     理、核心技术     2,400,450      2,460,450       60,000        -
                  人员


                                       13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质押、冻结及
     姓名        职务(注)
                                (股)         (股)       增减变动量     减持情况
                                                                              质押
                                                                           2,200,000
    聂水斌        副董事长       3,202,446      3,196,575       -5,871
                                                                           股,减持
                                                                                   注
                                                                          50,871 股
                董事、副总经
    张松岭      理、核心技术      845,264        890,264        45,000         -
                    人员
                董事、财务负
     高菁                         151,500        196,500        45,000         -
                    责人
    庄任艳        独立董事               -              -            -         -
    章月洲        独立董事               -              -            -         -
    杨文杰        独立董事               -              -            -         -
                                                                         减持 170,478
    刘明清         监事长         922,275        751,797      -170,478
                                                                              股
                                                                          减持 21,593
    林国栋          监事          351,300        329,707       -21,593
                                                                              股
    王春雨      职工代表监事             -              -            -         -
     李营         副总经理        160,850        169,850         9,000         -
                副总经理、核
    周宇超                        780,143        810,143        30,000         -
                 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董
    钱智龙                               -        18,000        18,000         -
                  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
     田亮                                -         9,000         9,000         -
                  (离任)
    温燕修      核心技术人员             -        18,000        18,000         -
    彭信翰      核心技术人员             -              -            -         -
     合计             /          8,814,228      8,850,286       36,058         /
注:2022 年度,聂水斌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45,000 股,个人资金需要减持 50,871 股,年度
内持有股份合计减少 5,871 股。

     十一、本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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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立强                        陈    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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