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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核
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
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
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
东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中国航发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能够控制风险。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
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