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7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文件后,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和子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
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魏飞、汤一诺、傅穹、王纪伟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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