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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23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
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同时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
               项目                                                                 投资进度
号                             (万元)        投入(万元)        (万元)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1                                  59,573.12      59,573.12         30,964.37            51.98%
         中心项目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2                                  30,659.78      30,659.78          7,734.80            25.23%
         园建设项目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3                                  30,940.99      30,431,02          8,140.35            26.31%
         项目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4                                  12,483.08      12,483.08          6,379.64            51.11%
         务中心建设项目
5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5,449.90          5,606.57           102.87%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99.62           100.66%
             合计              154,106.87        153,596.90         73,925.35            47.97%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2023 年 7 月              2025 年 7 月
     2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7 月              2025 年 7 月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拟将“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进行调整,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1.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1                   建设投资                         45,959.83                     43,065.91
1.1          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                     43,240.22                    39,935.48
1.1.1         设备及软件购置及安装费                      24,738.08                    14,075.83
1.1.2                 土建工程费                          18,502.15                    25,859.65
1.2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                             1,380.97                  1,876.09
 1.3              预备费                      1,338.64             1,254.35
  2            铺底流动资金                  13,613.29            16,507.21
  3             项目总投资                   59,573.12            59,573.12



       2.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1              建设投资                    24,716.54            22,371.57
 1.1          软硬件设备投资                  9,323.24             7,054.23
1.1.1          新增设备投入                   7,897.76             5,628.74
1.1.2          新增软件投入                   1,425.49             1,425.49
 1.2             场地投入                    10,049.80            10,049.80
1.2.1            建设成本                     4,136.55             4,136.55
1.2.2            装修费用                     5,913.25             5,913.25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40.10               732.44
 1.4            土地购置款                    4,000.00             4,000.00
 1.5              预备费                        603.39               535.09
  2            项目实施费用                   6,224.45             8,569.42
 2.1            工资福利费                    2,741.76             5,671.64
 2.2             项目能耗                        66.69                66.69
 2.3             其他投入                     3,416.00             2,831.09
2.3.1          研发材料投入                   1,836.00             1,836.00
2.3.2              其他                       1,580.00               995.09
  3             项目总投资                   30,940.99            30,940.99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原因

       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华东研发
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实施地点均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年,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实施进度调整的
主要原因为:(1)募投项目主体建筑造型结构复杂,为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
安全,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反复论证及修改,建筑工程各项前置许可获取时间晚于
预期,项目整体进度延后;(2)募投项目实施至今,均使用临时用电进行施工,
而临时用电无法满足后续生产办公所需。由于前期项目周边市政配电管网不完善
等原因,永久用电工程尚在推进中,项目整体进度延后。
    截止目前,上述募投项目主体建筑已封顶,处于水电、管网、消防、幕墙、
内装、室外道路等辅助工程施工阶段。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原因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增加,主要系:经公司与当地
政府主管机构部门申请,东莞市长安镇新星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房屋容积率由3.0
变更为4.0,可建筑面积增加,公司拟新增一栋生产办公楼,预期扩大产能相应
调增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资福利费增加,主要系:公司坚持技术为本的
发展思路,长期致力于机器视觉领域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应用拓
展。上市至今公司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研发人员工资福利费增速较快,因此调增
项目工资福利费。

    五、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公司对“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华东区域是机器视觉的重要市场,是公司重点战略布局
    募投项目建设地所在的苏州市位于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
先进制造业基地,高端制造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各类高端制造企业众多,
是公司重要的服务区域。公司通过在苏州地区建设机器视觉生产基地、研发及技
术服务中心,有利于就近服务华东、华北地区客户,缩短服务半径,提高响应速
度,同时也能使潜在客户直观体验公司在各个行业的产品应用和技术支持。
    2.持续的研发和技术能力提升是保持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公司所处机器视觉行业,是人工智能的一个分支,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
核心技术之一,持续的研发和技术能力提升是保持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关
键。募投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致力于进行基础研发和新产
品的研发,“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通过扩大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
从而使公司的产品和技术人员获得更多的应用技术的积累的机会和经验,并将实
践经验和需求的累积反馈给基础研发和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研发和技
术能力的进步。
    3.项目有利于吸引、培养人才,特别是华东、华北地区的优秀人才,打造优
质的人才团队
    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优秀人才支撑,通过“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为研发人员提供了一个设备完善、资源丰富的研发平台,不仅能够稳定
培养现有的科研骨干人员,还能够吸引更高水平行业领军人才前来公司开展机器
视觉行业前沿富有挑战性的研发工作。打造一支优质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提供源
源不断的科研转化支持。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机器视觉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核心技术之一,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家产
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为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下游应用范围广,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机器视觉让机器拥有了像人一样的视觉功能,甚至,在工业领域,相对人眼
视觉,机器视觉在速度、感光范围、观测精度、环境要求等方面都存在显著优势,
可以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发挥其性能优势。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用工成本
上升,包括机器视觉在内的智能制造迎来了历史的发展机遇。
    3.公司拥有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涉足机器视觉行业的企业,产品线已经覆盖机器视觉系统
的主要部件,包括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视觉控制器、视觉处理分析软件等
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同时,公司以产品核心技术为基础,建立了成像和视觉分
析两大技术平台,结合多年积累的机器视觉在各下游行业应用的专有技术
(Know-How),形成了多层次的技术体系。以此为基础,公司能够向下游客户提
供各种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在智能装备中实现视觉功能,提高机器视觉
系统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公司始终秉承为市场和客户提供优秀产品和服
务的经营理念,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和良好的业界口碑,现已成为国内外客户长期
信赖的合作伙伴。公司在其下游的 3C 电子行业、新能源行业等均具有明显的客
户优势,产品成功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
    4.已有的研发能力和技术经验的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作为机器视觉行业的知名企业,自创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化的道路,陆
续突破了光源、光源控制器、视觉处理分析软件、镜头、视觉控制器、相机等研
发门槛,推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同时,通过长时间在行业的实践,积
累了大量机器视觉应用的案例和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为进一
步提高研发效率、激发创新活力,公司还制定了一整套研发管理制度,为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仍然具备
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
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项目预计收益

    1.“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光源、
光源控制器、视觉控制器和软件的销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成完全达
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 36,122.33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37%。本
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不涉及投资内容、投资总额,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因此,董事会认为,项目论证时的预期收益仍可以得到充分保证。
    2.“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募投项目
通过先进研发设备的购置和高级技术与营销服务人才的引进,可以极大地提高公
司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能力、缩短开发周期、加快研发成果的转化步伐以及提
升公司的技术服务能力。项目的实施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有利于
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最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及丰厚
的利润回报。

    六、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结
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
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5 月 3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
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调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
和实际经营情况;调整事宜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宜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