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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8-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冉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普冉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11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057,18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148.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861.410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554.53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F1083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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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
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同时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
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
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
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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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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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
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
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普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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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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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文                         赵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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