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资质附件…………………………………………………………第 6—10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7 页 (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四)授权书复印件…………………………………………………第 10 页 关于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8-358 号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成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旺成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旺成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1〕13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旺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0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旺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关 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1〕1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旺成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 2 页 共 10 页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1〕1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5 号)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25,31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9,964,300.00 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费(不含税)10,789,219.62 元、保荐费(不含税)1,415,094.3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7,759,986.04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 行费用 4,720,123.58 元,以及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的保荐费(不含税)471,698.11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22,568,164.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1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 调整后募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 集资金 项目环评情况 或核准文号 投资额 投资额 新能源汽车高精度传动 13,846.26 12,000.00 7,907.52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渝(高新)环准 第 3 页 共 10 页 部件建设项目 证》(项目代码: 〔2022〕064 号 2208-500106-04-05-460609)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离合器核心零部件摩擦 渝(高新)环准 7,807.29 5,000.00 1,649.30 证》(项目代码: 材料技改项目 〔2022〕061 号 2208-500106-07-02-317134)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高速低噪传动部件实验 渝(高新)环准 3,713.75 3,000.00 证》(项目代码: 室项目 〔2022〕062 号 2208-500106-04-05-415685)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渝(高新)环准 数字化工厂技改项目 5,414.85 3,000.00 1,200.00 证》(项目代码: 〔2022〕063 号 2208-500106-07-02-563908)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1,500.00 合计 33,782.15 26,000.00 12,256.82 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26,000.00 万元,各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额详见上表“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56.82 万元,2023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额调整为 12,256.82 万元,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详见上表“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3,837.0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计 比例(%) 资金 新能源汽车高精度传 13,846.26 3,476.19 3,476.19 25.11 动部件建设项目 离合器核心零部件摩 7,807.29 0.98 0.98 0.01 擦材料技改项目 数字化工厂技改项目 5,414.85 359.92 359.92 6.65 高速低噪传动部件实 3,713.75 验室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合计 33,782.15 3,837.09 3,837.09 11.36 第 4 页 共 10 页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66.88 万元(不 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 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267.60 47.17 审计费用及验资费用 347.17 141.51 律师费用 110.45 64.05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4.39 14.15 合计 1,739.61 266.88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 5 页 共 10 页 仅为出具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6 页 共 10 页 仅为出具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7 页 共 10 页 仅为出具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黄巧梅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 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8 页 共 10 页 仅为出具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黄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9 页 共 10 页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