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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拾比佰: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3-042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
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2.2 条    公司的经 第 2.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
营范围是:研发、生产 复合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内
和销售各类涂覆类金 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
属复合板产品,各种货 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物的国内贸易、国际贸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建筑材料销售;
易(涉及行业许可证管 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
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 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
国家规定办理),经营 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
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 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 化工产品);涂装设备销售;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
措施项目。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 4.60 条 股东大会 第 4.60 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
就选举董事、非职工代 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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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应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累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会选举董事或者非职 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细规定累积投票制的具体实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施办法。
中使用。
增加:第五章董事会--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董事会专门委 第 5.45 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员会章节相关内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第 5.46 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至少两名,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 5.47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 5.48 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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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第 5.49 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 5.50 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 5.51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 5.52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
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制定、审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 5.53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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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 5.54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
性以及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
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 5.55 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至少两名。
第 5.56 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 5.57 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
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提出建议;
(三)搜寻、推荐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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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 5.58 条 公司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
                      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议事
                      规则和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
                      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一)鉴于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经营租
出获取收益,公司拟将房地产租赁业务加入经营范围,对经营范围进行增补并依
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重新表述,
并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二)根据 2023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则要求,
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对公司章程予以补
充完善。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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