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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浩淼科技: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8-07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明光
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
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明光浩淼安
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明光浩淼安
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
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2 年 7 月 3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网站和宣传橱窗
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0 天。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谢勤等 72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
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5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2)。
     4.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明光浩淼安
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
果公告》。公司完成了向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25,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手续,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3 日。
      7.2022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向回购并注销〈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
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定向回购并注销〈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9.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理完毕 1 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均为《2022 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
      10.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过《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1.0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公司独
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
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二、关于《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3 日, 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届满。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23,800 股。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行使权益条件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 12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
 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的;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足解除限售条件。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
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69 名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适当人选;                                  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对公司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
 的;
     7.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由公司回购;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
公司回购注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根 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报 告 ( 容 诚 审 字
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2023]230Z0607 号),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解除限售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8.97%,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
   期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
第一个解 不低于 10%,或 2022 年归属于上市    后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除限售期                                     50.52%,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率不低于
         40%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
第二个解 不低于 20%,或 2023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除限售期 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率不低于
         60%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
第三个解 不低于 30%,或 2024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除限售期
         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

 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披露
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
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
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个人业绩指标                              1. 鉴于激励对象赵宏顺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业绩考核,考 因个人原因离职,徐晓辉、李
核期与公司业绩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在本 阿丽因当选公司监事,三人已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 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
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公司已对赵宏顺持有
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
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体如下:                                     销。公司将对徐晓辉、李阿丽
个人年度绩效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个人解限售比例         100%        0%
                                             销。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
                                                    3. 除赵宏顺、徐晓辉、
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
                                             李阿丽之外,其余 69 名激励
售额度×个人解限售比例。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

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均为“合格”,因此本期 69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名激励对象个人解除限售比
                                              例均为“100%”。
利息。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6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3,800 股。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安排
       除赵宏顺因离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由
公司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徐晓辉、李阿丽因当选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外,其余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
说明
       1.鉴于赵宏顺因个人原因离职,徐晓辉、李阿丽因当选公司监事,三人已
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对赵宏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对徐晓辉、李阿丽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7.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过《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1.0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授予限
制性股票已按如上规定进行了转增。
       3.除赵宏顺因离职,因此公司已对赵宏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徐晓辉、李阿丽因当选公司监事,公司将对
     徐晓辉、李阿丽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
     其余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
     增 1.00 股。除以上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8 日
             2.授予价格:4.80 元/股
             3.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人数:69 人
             4.本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723,800 股
             5.本期解除限售股票明细表
                                                        本次解            本次解   本次解
                                                                 本次解
                                               本次解   除限售            除限售   除限售
                                                                 除限售
                       获授的     权益分派调   除限售   的限制            后登记   后登记
                                                                 的限制
序                     限制性     整后获授的   的限制   性股票            为无限   为限售
      姓名      类别                                             性股票
号                     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   占其已            售流通   流通股
                                                                 占目前
                       量(股)   数量(股)     数量   获授数            股的股   的股份
                                                                 总股本
                                               (股)   量的比            份数量   数量
                                                                 的比例
                                                          例              (股)   (股)
                高级
1    郭刚建     管理     100000     110,000    44,000 40.00% 0.051%       11000 33,000
                人员
                核心
2    李光荣               50000       55,000   22,000 40.00% 0.025%       22000         0
                员工
                核心
3    谢勤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4    华其勇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5    范思丁                5000       5,500     2,200 40.00% 0.003%        2200         0
                员工
                核心
6    杜希强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7    魏秀勇                5000       5,500     2,200 40.00% 0.003%        2200         0
                员工
                核心
8    刘有志                5000       5,500     2,200 40.00% 0.003%        2200         0
                员工
                核心
9    刘萍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10 曾宪松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11 周冰洋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12 屈朝峰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13 傅然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14 刘皖豫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15 陈国康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16 孙伟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17 高勇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18 邓宗峰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19 李凯平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20 肖育建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21 周争光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22 贺云峰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23 姜岸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24 明小峰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高级
25 章钦     管理   60000   66,000   26,400 40.00% 0.030%    6600 19,800
            人员
            核心
26 徐晓明          60000   66,000   26,400 40.00% 0.030%   26400      0
            员工
            核心
27 袁绪海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28 黄永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29 陈东倡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30 张树勇          50000   55,000   22,000 40.00% 0.025%   22000      0
            员工
            核心
31 黄志安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32 徐超            40000   44,000   17,600 40.00% 0.020%   17600   0
            员工
            核心
33 杨硕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34 倪秀秀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35 董祥旭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36 钱福辉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37 徐德兵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38 吴高力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39 岳喜刚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40 韦伟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41 王文军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42 姚帮锋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43 吴启江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44 张雷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45 沈强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46 董伟名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47 毛辉            40000   44,000   17,600 40.00% 0.020%   17600   0
            员工
            核心
48 杨杰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49 程国亮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50 王茂双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51 王波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52 徐宝杨   核心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53 黄正锐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54 赵玉强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55 卞杭庆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56 詹少远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57 韩春香             50000     55,000   22,000 40.00% 0.025%     22000       0
             员工
             核心
58 杨登越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59 施立强             10000     11,000    4,400 40.00% 0.005%      4400       0
             员工
             核心
60 陈玲玲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61 梁英               50000     55,000   22,000 40.00% 0.025%     22000       0
             员工
             核心
62 赵丽瑾             40000     44,000   17,600 40.00% 0.020%     17600       0
             员工
             核心
63 把光俊             50000     55,000   22,000 40.00% 0.025%     22000       0
             员工
             核心
64 吕宝芹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65 徐衍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66 杨凡丁             20000     22,000    8,800 40.00% 0.010%      8800       0
             员工
             核心
67 张治纲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68 刘宗               30000     33,000   13,200 40.00% 0.015%     13200       0
             员工
             核心
69 杨敏               40000     44,000   17,600 40.00% 0.020%     17600       0
             员工
      合计          1645000 1,809,500 723,800 40.00% 0.831% 671000 52,800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限
   售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合计数
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相关审核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69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2022 年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激励计
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4.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激励对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也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723,8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202 年激
励计划》中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不
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自实施以来,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进行回购
注销。另有 2 名激励对象因当选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剩余人数为 69 人。
     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69 名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符合
《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69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2022 年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
效,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为满足《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723,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
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 律师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依法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5.《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