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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安徽凤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0-3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凤
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凤凰”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对安徽凤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超额配售行使前募集资金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1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 12 月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17,41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25,35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000,000.00 元,余额为
人 民 币 117,352,000.00 元 , 另 外 扣 除 中 介 机 构 费 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322,585.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029,414.24 元。鉴于募集资金
到账前,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462,264.11 元;资金到账时,另有
1,860,321.65 元发行费用尚待自补充流动资金银行专户支付,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金额为 117,352,00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1418 号验资报告。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 604,221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新增 4,350,391.20 元,发行费用
新 增 587,572.81 元,募集资金 净额新增 3,762,818.39 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3,762,818.39 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2844 号验资报告。
    综 上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资 金 总 额 共 计 129,702,391.20 元 ,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11,910,158.57 元,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117,792,232.63 元,实际到账金额共计
121,114,818.3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蚌埠分行 1801007880190000107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新城
支 行 12091001040022426、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蚌 埠 分 行
18010078801200000109 三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新城支行分别签署了三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和管理情况。三方监
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
到了切实履行。
       2、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
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补充流动资金)中的资金已按照规定及披露用途
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申请注销。该
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流动资金)相应终止。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om)披露的《关
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行                账户                           未到期理财产
                                             活期存款                            小计
                                                                品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18010078801900001071       1,272,951.18   20,000,000.00    21,272,951.18
 公司蚌埠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20910010422426           15,247,396.41            0.00    15,247,396.41
 蚌埠新城支行
                                     合计                                    36,520,347.59

       三、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1      年产 2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建设项目               76,114,818.39       57,647,307.6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0.00       10,744,530.89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20,501,488.51
                         合计                           121,114,818.39       88,893,327.09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自筹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已低于公司原定 18,908.49 万元募集
       资金使用金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产 2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建设项目建设预算由 106,030,000
       元下调至 76,114,818.39 元,其中:设备购置费预算不做调整;建筑工程费、安
       装工程费预算合并后由 41,150,000.00 元下调至 37,714,818.39 元;其他费用、铺
       底流动资金采取自筹方式解决,不再纳入募集资金支出范围。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年产 2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建
       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
       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加:募集资
                                                                                                实际节余金
   项目         调整前预算      调整后预算        实际支出        投入节余       金利息及现
                                                                                                    额
                                                                                 金管理收入
建筑工程费      35,360,000.00   37,714,818.39    26,240,834.16   11,473,984.23
设备购置费      38,400,000.00   38,400,000.00    31,406,473.53    6,993,526.47
安装工程费       5,790,000.00                -               -               -
                                                                                 2,805,440.48   21,272,951.18
 其他费用       13,240,000.00                -               -               -
铺底流动资金    13,240,000.00                -               -               -
   合计        106,030,000.00   76,114,818.39    57,647,307.69   18,467,510.70
       注:上述实际节余金额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167.75 万元。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前期
       投入资金 1491.27 万元。
             (二)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
       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
       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
       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也产生了一定的
理财收益。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
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1,272,951.18 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
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年产 2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建设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资金永久用于
补流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272,951.18 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
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500 万只高端滤清器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徽凤凰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安徽凤凰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徽凤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峻                 姬福松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