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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恒新材: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2023-10-23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6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恒新材”、“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342.00 万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2,622.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10,500.00 万股增加至 10,842.00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4.18%。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
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
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富恒新材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 342.00
万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登记至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重庆炫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东莞市巨人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堂庭之山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指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南履虎创业投资私
募基金)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
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 年 9 月 18 日)起锁定 6 个月。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2,622.00 万股,其
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456.00 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规模的 17.39%;向网上
投资者发行股份 2,166.00 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规模的 82.6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将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300007 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后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股东名称                                                                                              限售期限                                         备注
                             使前)                    权)
                     数量(万股)       占比   数量(万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1)发行前持有的全部股份限售至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2)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姚秀珠          3,845.9321       36.63%    3,845.9321    35.47%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行
                                                                                                                                                    人、董事长、总经理
                                                                         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1)发行前持有的全部股份限售至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2)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实际控制人、副董事
     郑庆良           544.0113        5.18%      544.0113     5.02%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行
                                                                                                                                                    长、副总经理
                                                                         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1)发行前持有的全部股份限售至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2)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孙美凤            20.0000        0.19%      20.0000      0.18%                                                                                 监事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深圳市冠海投资有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63.9237        0.61%      63.9237      0.59%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限公司                                                                                                                                         郑庆良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                                                                                                                                    董事长、总经理姚秀
                      545.0000        5.19%      545.0000     5.03%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珠控制的企业
      伙)
     邱小丽           409.1000    3.90%     409.1000    3.77%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东自愿锁定
      余敏            400.0000    3.81%     400.0000    3.69%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东自愿锁定
     钱桂坚           400.0000    3.81%     400.0000    3.69%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东自愿锁定
      张卫            317.4000    3.02%     317.4000    2.93%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东自愿锁定
     梁月美           200.0000    1.90%     200.0000    1.84%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东自愿锁定
浙江中科东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80.0000    2.67%     280.0000    2.58%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东自愿锁定
     合伙)
深圳市铭润兴业投
                      180.8241    1.72%     180.8241    1.67%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股东自愿锁定
   资有限公司
首正泽富创新投资
                      34.2000     0.33%     136.8000    1.26%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战略配售投资者
(北京)有限公司
重庆炫锋汽车零部
                      29.0000     0.28%     116.0000    1.07%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战略配售投资者
   件有限公司
东莞市巨人新材料
                      28.0000     0.27%     112.0000    1.03%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战略配售投资者
    有限公司
海南堂庭之山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11.4000     0.11%     45.6000     0.42%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战略配售投资者
      伙)

北京指南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指南
                      11.4000     0.11%     45.6000     0.42%    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战略配售投资者
履虎创业投资私募
     基金)

      小计           7,320.1912   69.72%   7,662.1912   70.67%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       3,179.8088    30.28%    3,179.8088    29.33%    -   -
 合计       10,500.0000   100.00%   10,842.0000   100.00%   -   -
注:以上数据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