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 楼 6 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338,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863,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杨强、赵国祥因公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 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通过听取《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听取初大智、杨强、盛宝军的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本议案不涉及表决. 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表决或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62855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0.00 元,将 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3-033、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罗湖支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品 种、金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要素,以公司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 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公司拟继续向深圳 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质押的知识产权名称及数量、授信金额、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 要素,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签署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义先生及其配偶张明秀女士拟为公司向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但赵国义先生及张明 秀女士不收取任何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总 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授信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 湖支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品种、金 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用、授信期限等融资相关要素,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的具体融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 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3 年度董事及监 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苏凤英、王志永、汤崇辉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 是否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名称 当选 权的比例 (十二)、(1) 提名赵国义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2) 提名赵国祥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3) 提名赵国忠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4) 提名苏凤英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5) 提名王志永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6) 提名汤崇辉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甘权、 刘昱熙、盛宝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 是否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名称 当选 权的比例 (十三)、(1) 提名甘权为第五届董 40,338,892 1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2) 提名刘昱熙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3) 提名盛宝军为第五届 40,338,892 10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累积投票议 案适用)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现提名 杜全立、张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十四)、(1) 提名杜全立为第五届监 40,338,892 100% 当选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十四)、(2) 提名张娟为第五届监事 40,338,892 100% 当选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将进一步扩大创意产品价值链延伸,以 深度挖掘和满足客户多元化业务需求,拟增加经营范围:“广告设计、代理;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 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销售代理”。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 订,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进 行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0,338,8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比 票 比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数 例 数 例 (五) 关于<2022 年年度权 153,342 100% 0 0 0 0 益分派预案> % % (十二)、(1) 提名赵国义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十二)、(2) 提名赵国祥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十二)、(3) 提名赵国忠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十二)、(4) 提名苏凤英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十二)、(5) 提名王志永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十二)、(6) 提名汤崇辉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十三)、(1) 提名甘权为第五届董 153,342 100% 0 0 0 0 事会独立董事 % % (十三)、(2) 提名刘昱熙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独立董事 % % (十三)、(3) 提名盛宝军为第五届 153,342 100% 0 0 0 0 董事会独立董事 % %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麦琪、吴威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职位 姓名 职位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变动 赵国义 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赵国祥 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赵国忠 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苏凤英 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王志永 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汤崇辉 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甘权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盛宝军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刘昱熙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杜全立 监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张娟 监事 任职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2 年年 审议通过 度股东大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