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柏星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5-17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
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总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总裁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经核查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赵国祥先
生为公司总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总裁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副总裁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经核查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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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苏凤英女
士为公司副总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财务总监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经核查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黄木辉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
四、《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经核查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黄海英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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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甘权、刘昱熙、盛宝军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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