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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柏星龙: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53,994,659.2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0,215,509.9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999,998.68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81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628558 元
(含税)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257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285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4.165702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 112 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 6
层 01 和 1 座 11 整层
    联系人:黄海英
    电话:0755-82212236
    传真:0755-25180164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中国结算关于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通知。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