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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连城数控:关于取消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3-082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73。

二、取消部分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
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
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3-070)。

    2、《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
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
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2023-072)。

(二)取消议案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股 3%以上股东李春安提交的《关于提
请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
请在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基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内容,取消原来的《关于<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4.68%股份的股东李春安书面提交的
《关于提请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提请在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有效结合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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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3-079)。
     2、《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有效结合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
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
告编号:2023-080)。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李春安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
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李春安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五、调整后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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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提请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提案的函》。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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