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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航泰达: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8-25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

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 年股权

                                   1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

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

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

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四、考核组织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

                              2
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

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

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

收入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或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

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B)的孰高值来确定各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的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当 A≥100%或 B≥100%时,X=100%;

当 A<80%且 B<80%时,X=0%;其他情形,X=A 或 B 中的孰高值。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考核年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行权期
           度         考核指标             目标值     考核指标      目标值
第一个   2023 年   2023 年营业收入                 2023年净利润
                                          55,000.00              10,000.00
行权期     度              值                            值
                   2023 年、2024 年               2023年、2024年
第二个   2024 年
                   两年营业收入累      115,000.00 两年净利润累 21,000.00
行权期     度
                         计值                          计值
                   2023 年、2024 年               2023年、2024年
第三个   2025 年
                   和 2025 年三年营    180,000.00 和2025年三年 33,000.00
行权期     度
                     业收入累计值                  净利润累计值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

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

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

                                      3
后的值,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

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

核挂钩,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当公司层面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要求,即 X 等于 0%时,则所有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数量注销;如果公司层面满足当年业绩考核要

求,即 X 不等于 0%时,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期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4
    (二)考核次数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行权

    (一)董事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

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审核绩效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股票期权行权

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应当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二)考核结果申诉

    如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

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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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十、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

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并考核记录员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销毁。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

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

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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