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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航泰达: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18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3-112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 2024 年发     2023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节能评估、副产物       3,198,000.00       5,254,540.59   不适用
燃料和动力、    运输和处置等服
接受劳务        务
销售产品、商    专业化运营          115,053,600.00      101,565,482.60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
品、提供劳务                                                             业务发展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                                 -                  -   -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关联人向公司提          250,000.00          250,000.00   不适用
其他            供小型汽车租赁
                服务
       合计              -          118,501,600.00      107,070,023.19            -
注释:
    上表中 2023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情况:
        (1) 北京中航泰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101 号 6 层 617 号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策划;销售机电设
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连续多年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俊清
    注册资本:84585.12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楼东副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技术研发;
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研发;钢铁、稀土、矿山等生产工艺技术咨询服务;
设备制造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环保专项工程管理与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排污
权交易、能源(电力)交易;工业环保设施托管运营管理(EMC);污水处理以及环境
治理相关大气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经营);冶金渣、粉煤灰、干选废石、
尾矿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工程(环境)监理(凭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批
复经营);检测服务(能源)、环境保护监测与检测;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园林
绿化工程;道路、生态保护与土壤修复工程。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连续多年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明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6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技术中心办公楼
    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
建设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连续多年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义成
    注册资本:1845.6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3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哈业脑包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化肥、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劳务、非标准制作、检修、化学添加剂、编织袋加工、销
售;硫磺、工业萘(无仓储点对点经营,用途:工业生产)的销售;厂内园林绿化、道
路绿化施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连续多年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世宇
    注册资本:4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9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楼南侧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
劳务分包;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材料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城市绿化
管理;建筑用石加工;机械设备租赁;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家政服务;建筑物清
洁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市政设施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
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物业管理;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连续多年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4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北京中航泰达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车辆两部,预计发
生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向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节能评估服务,向包钢
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内
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脱硫副产物运输服务、脱硫副产物处置服务,
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319.80 万元;向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
业化运营服务,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11,505.36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通过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斌、苏桂锋回避表决。根据《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及其子公司采购服务、提供运营等服务属于正常业务,
交易按正常市场规则进行,是必要及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是互利双赢
的平等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及其子公司租赁车辆、采购节能评估、副产物运输和处
置等服务、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将遵循市
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将严格按
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中航泰达本次预计 2024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
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二)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 《中信建投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