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99 证券简称:海达尔 公告编号:2023-050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1,000,000股(不含超额 配售选择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7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79,150.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 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5307号)。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 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7日),获授权主承销 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 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 1 截至2023年6月7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华英证券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 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47万股,本次购 买股票最高价格为10.24元/股,最低价格为10.04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10.16元/ 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62.53万股。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0.2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1,000,000股的基础上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625,3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2,625,300股。公司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45,625,3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27.67%。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659,325.00元,连同初始 发行规模11,000,0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12,750,000.00元,本次发行最 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9,409,325.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238,322.61元。截 至2023年6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中汇会验〔2023〕789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募集资金投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金额 集资金 精密滑轨自动化生 1 15,234.22 15,234.22 6,457.92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0.00 1,000.00 合计 18,234.22 18,234.22 9,457.92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行使了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将本次收到的募集资 金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2023年5月17日 项目总投 拟募集资金 本次调整后拟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募集资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 金投资金额 精密滑轨自动化生 1 15,234.22 15,234.22 6,457.92 8,123.83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合计 18,234.22 18,234.22 9,457.92 11,123.83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 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 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3 度》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4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