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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裕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6-08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北交所发行上市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4,1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153,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21,024,976.4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为 276,128,023.58 元,已由东吴证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0208001040229369 的人民币账
户内;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2,427.25 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9,435,596.3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2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
况

         (一)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   255,374,000.00   安徽优耐德      220,90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产项目
         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
  2                                41,480,000.00   中裕能源         35,000,000.00
         产项目
  3      检测中心项目              13,940,800.00   中裕科技         13,535,596.33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                         -
                  合计            340,794,800.00       -            269,435,596.33

      注:安徽优耐德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的简称,中裕能源是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江苏中裕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简称,下同。


      (二)向全资子公司安徽优耐德增资

      为确保募投项目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集资
金 22,09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优耐德(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增
资款 7,000.00 万元为注册资本,其余资金 15,09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不涉及
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及实缴出资和其
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增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8N2C7K41

      法定代表人:黄裕中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呇湖大道西侧,桃源路北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
品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高品质合成橡
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管道运输设备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
建设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向控股子公司中裕能源提供借款

    为确保募投项目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集资
金 3500 万元以有息借款方式划转至中裕能源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借款仅限用于
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裕能源根据经营情况偿还借款,无具体
还款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和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借款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中裕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7DXG881D

    法定代表人:黄裕中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8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
业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陆地管道运
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
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87%股权、张军锋持股 6.6667%、李伟 3%、景文
1.3333%、丁鸣蒙 1%、单天洋 1%。

    三、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
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资金使用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
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
况对前述事项进行调整和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核查公司提供的附件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结合本次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情况,同时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
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以上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等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