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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裕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11-13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9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申请离职或其他
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
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79 人调整为 7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190.00 万股调整为 181.95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首次授予
事项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除张小红女
士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权益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
引第 3 号》《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以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6.86 元/股为首次授予价格,向 74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合计授予 18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