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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晶赛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11-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5 号文核准,安徽晶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87.8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61.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93.88 万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1]230Z0254 号《验资报告》验证。2021 年 12 月,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发行新股 1,781,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64.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33.11 万元,到
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
字[2021]230Z03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包含超额配售),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25.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198.1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22,826.99 万元。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均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
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0 亿只超小型、高精度 SMD 石英晶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体谐振器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6,000,000.00            28,269,873.58
3       年产 2.4 亿只 TF 音叉晶体项目            56,000,000.00            24,000,000.00
4       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目      71,000,000.00            71,000,000.00
                      合计                      288,000,000.00        228,269,873.58
注:1、上述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
司自筹解决;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产 10 亿只超小型、高精度 SMD 石英晶体谐振器项目”设计产能已变更为年产 6 亿只。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0 亿只超小型、高精度 SMD 石英晶体谐
振器项目(变更后年产能为 6 亿只)”及“年产 2.4 亿只 TF 音叉晶体项目”,前
述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理财产品收益、     节余募集资
                        投资金额           资金总额      利息收入扣除           金
                                                         手续费后净额
年产 10 亿只超小
型、高精度 SMD 石英          10,500.00        9,628.42           597.59        1,469.17
晶体谐振器项目
年产 2.4 亿只 TF 音
                              2,400.00        2,410.08            10.08            0.00
叉晶体项目
         合计                12,900.00      12,038.50            607.67        1,469.17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
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
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
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
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 亿只超小型、高精度 SMD 石英晶体谐振器项目
(变更后年产能为 6 亿只)”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
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
14,691,720.50 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
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至“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目”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等事宜。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年产 10 亿只超小型、高精度 SMD 石英晶体谐振器项目”结项以及将
节余资金用于“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
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0 亿只超小型、高精度 SMD 石英晶体谐振器项目”(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
设计产能已变更为年产 6 亿只)节余募集资金 14,691,720.50 元(含利息、理财
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目”,由于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合肥晶威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晶威特”),公司将通过对合肥
晶威特增资的方式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
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
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TCXO
温度补偿型晶体振荡器产业化项目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
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