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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光源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9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134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大厦 19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926,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7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基于公司
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
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100,000 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
内容不作变更,并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926,0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100,000 股库存股,相应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926,0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票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数
 (一)    关于变更回购股     1,000         0.0011%   0     0.00%   0     0.00%
         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雨娜、吴尚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
合法有效;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