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锦好医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12-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好医疗”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锦好医疗 2024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
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年初至
预计 2024 年发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披露日与关联方
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
- - - -
和动力、接受劳务
向 Beurer GmbH
及其控股孙公 新产品项目有望于 2024 年上
销售产品、商品、
司博尔乐远东 22,000,000.00 7,929,943.11 市销售,预计有利于改善市
提供劳务
有限公司销售 场销售状况。
商品
委托关联方销售
- - - -
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
代为销售其产品、 - - - -
商品
其他 - - - -
合计 - 22,000,000.00 7,929,943.11 -
注:上表中 2023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数为截止披露日未经审计数。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述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Beurer GmbH(博尔乐德国公司)
住所:Soeflinger Strasse 218, D-89077 Ulm, Germany
注册地址:Soeflinger Strasse 218, D-89077 Ulm, Germany
企业类型:法人组织
法定代表人:Marco Ronald Buhler
实际控制人:Marco Ronald Buhler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健康、美容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干诺道西 118 号 15 楼 1 室
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西 118 号 15 楼 1 室
企业类型:法人组织
法定代表人:乐开康
实际控制人:Beurer GmbH
注册资本:160,000.00 港元
主营业务:医疗和健康类的电子电器产品的进出口
(二)关联关系
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是 Beurer GmbH(博尔乐德
国公司)的全资控股孙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在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范围
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再行签署交易协议或订单。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向 Beurer GmbH 及其控股孙公司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预
计不超过 22,000,000 元,该关联交易预计包含了 Beurer GmbH 本身及其控股孙
公司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发生的所有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 Beurer GmbH 本身及其控股孙公司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系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如属于协商定价的,参考第
三方市场价格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
易,属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可实现彼此资源互补,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上述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2%但未超过 3,000.00 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
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
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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