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赣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1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3-088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告》(公告编号:2023-
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相
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
理》,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
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
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
1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及其他相关规则,现公司拟在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任命程谋、石美金、肖永欢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石美金为召集人,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